智能疏散系统的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设计说明
智能疏散系统的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设计说明
1、在建筑物__层设消防控制室。(当与安保共室时,为消防安保控讲系统、控制室)
内设:火灾报警控制器、消防联动控制器、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消防专用电话总机、消防应急广播控制装置等设备或具有相应功能的组合设备,安保控制室设为禁区,有对外出口,并有明显标示。
消防控制室内设备的布置应符合以下要求:
(1)设备面盘前的操作距离,单列布置时不应小于1.5米,双列布置时不应小于2米。
(2)在值班人员经常工作的一面,设备面盘至墙的距离不应小于3米。
(3)设备面盘后的维护距离不小于1米。
(4)设备面盘的排列长度大于4米时,其两端应设置宽度不小于1米的通道。
(5)与建筑其他弱电系统合用的消防控制室内、消防设备应集中设置,并与其他设备间有明显间隔。
消防控制室布局图例
2、当采用多台时,各火灾报警控制器之间可互相通信并显示。
图文控制:电脑能通过键盘、鼠标或触摸屏操作,控制消防设备、显示、打印相关资料。
火灾报警时显示着火层平面的报警点和疏散线路。
日常使用中,消防控制室应由相应的竣工图纸,个分系统控制逻辑关系说明、设备使用说明书、系统操作流程、应急预案、值班制度、维护保养制度及值班记录等文件资料。
3、任一台火灾报警控制器所连接的火灾探测器、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和模块等设备总数和地址总数,均不超过3200点,其中每一总线回路连接设备的总数或火灾报警数不宜超过200点,且应留有不小于额定容量10%的余量;
任一台消防联动控制器地址总控制器(联动型)所控制的各类模块总数不应超过1600点,每一联动总线回路连接设备的总数不宜超过100点,且应留有不小于额定容量10%的余量。
3、任一台火灾报警控制器所连接的火灾探测器、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和模块等设备总数和地址总数,均不应超过3200点,其中每一总线回路连接设备的总数或火灾报警数不宜超过200点,且应留有不少于额定容量的10%的余量;
任一台消防联动控制器地址总控制器(联动型)所控制的各类模块总数不应超过1600点,每一联动总线回路连接设备的总数不宜超过100点,且应留有不少于额定容量10%的余量。
系统总线上应设置总线短路隔离器,每只总线短路隔离器保护的火灾探测器、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和模块等消防设备的总数不应超过32点;
总线穿越防火分区时,应在穿越出设置总线短路隔离器。
4、探测器:在厨房等场所设置感温探测器,高大空间设置线性红外探测器,在车库、住户内和其他场所设置感烟探测器,燃气气瓶间、厨房设置燃气探测器,数据机房应设置空气采样烟雾探测器。
5、火灾报警系统应设置交流电源盒蓄电池备用电源,消防设备应急电瓶输出功率应大于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全负荷功率的120%,蓄电池组的容量应保证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在火灾状态同时工作负荷条件下连续工作3h以上。
6、消防联动控制台的要求:
(1)消防联动控制器应符合国标GB16806《消防联动控制系统》的要求;
(2)采用台式;
(3)当为台式时,消防电话、广播的控制、操作部件和电脑的显示器工作状态显示灯等,要求布置在面板上;
(4)消防联动控制器应能按设定的控制逻辑向各相关的受控设备发出联动控制信号,并接受相关设备的联动反馈信号。需要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动控制的消防设备,其联动触发信号影采用两个独立的报警触发装置报警信号的“与”逻辑组合。
消防联动系统图
(5)各消防水泵、各类阀组、各防烟风机,除联动控制器经模块自动控制外,通过电缆直接连接至现场控制箱(柜),可在消防联动控制器的手动控制盘上直接手动控制启停,并显示设备电源状态和工作状态。
(6)切断有关部位非消防电源、接通消防应急照明电源、全部电梯降首层、关闭防火门、降落防火卷帘、停空调送风机和控制送风口、电动挡烟垂壁、排烟口、排烟窗、排烟阀等,除由联动控制器经模块自动控制外,还可以在手动控制盘上手动触发,通过联动控制器经模块完成上述动作,并显示状态。
(7)各消防联动子系统之间应相对独立,不应由某个子系统的问题影响其他联动系统。
(8)消防联动控制器的电压控制输出应采用直流24V,其电源容量应满足受控消防设备同时启动且维护工作的控制容量要求。
(9)当消防设备控制电压为~220V时,联动台的启动、停控制节点需经中间继电器转换后接入控制电路。
(10)启动电流较大的消防设备宜分时启动。
(11)各报警区域内的模块不应控制其他报警区域的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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